根据《标准化法》,对保障( )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安全
生态环境安全
企业生产效益
《标准化法》第十条规定,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企业生产效益不属于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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