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 )。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条例第十六条列明了竣工验收的五项法定条件,涵盖工程实体完成情况、档案资料完整性、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检验报告、各参建单位质量合格文件以及工程保修书。选项A、B、C、D均直接对应法规规定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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