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的措施包括( )。
要求检测单位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进入检测单位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单位的检测能力
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享有调阅资料、现场抽查、组织比对试验验证能力以及责令改正违规行为等四项核心监督检查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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