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20%
30%
50%
申报创建示范项目的基本条件如下:①通过依法审批、核准或备案,并批准开工建设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原则上工程进度不超过30%或公路工程项目具备创建期限不少于2年。②桥梁、隧道、码头、航道、通航建筑物、防波堤等具有独立代表性的工程,应满足以下条件:——公路工程:斜拉桥、悬索桥、拱桥等结构复杂的特大型桥梁及大型枢纽互通,3000m以上特长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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