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分包工程的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对现场同时施工的其他承包人的施工产生了干扰和阻碍。承包人按照工程师的要求督促分包人修改进度计划,并提出了相应赶工措施。该计划经工程师批准并经发包人同意后执行。后续施工中,由于分包人赶工措施的缺陷,导致出现严重的质量事故,则该事件造成的损失应由()承担。
发包人
承包人
分包人
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进度管理。工程师可以签字确认一些文件,但不对此承担责任。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首先承担对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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