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合同进度计划的主要作用有()
监理人控制合同进度的依据
监理人签认进度付款证书的依据
施工进度受到干扰后,监理人判定是否应顺延合同工期的依据
承包人编制分阶段和分项进度计划的基础
监理人确认承包人逾期违约的依据
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对承包人、发包人和监理人均有约束力,不仅要求承包人按计划施工,还要求发包人的材料供应、图纸发放等不应造成施工延误,以及监理人应按照计划进行协调管理。合同进度计划的另一重要作用是,施工进度受到非承包人责任原因的干扰后,判定是否应给承包人顺延合同工期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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