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内蒙古市监局发布通告,包头市**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因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被直接撤销资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撤销包头市**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的通告
根据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移送案件线索,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包头市**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公司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违法行为情况属实,涉及篡改扭力系数车辆44台、篡改OBD数据车辆6台,共计50台车辆。
其中,2025年11月3日,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12月29日,本局依法向**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内市监罚告字〔2025〕5号),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并告知**公司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司在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过程中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涉及车辆50台,属于《意见》中情节严重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之规定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之规定,应当给予**公司罚款并依法取消检验资格的行政处罚。
因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已对**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现本局决定撤销**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205050203**)。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日
原文链接:
https://amr.nmg.gov.cn/2025_gk/2025_gg/202603/t20260303_28675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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