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赔偿损失
吊销营业执照
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
处2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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