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试件水中养护时,养护水的温度应为()、试件间间隔或试体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小于()。
20℃±1℃
20℃±2℃
20℃±3℃
5mm
10mm
参见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中8.3水中养护规定:将做好标记的试件立即水平或竖直放在20℃±1℃水中养护,水平放置时刮平面应朝上。试件放在不易腐烂的蓖子上,并彼此间保持一定间距,以让水与试件的六个面接触。养护期间试件之间间隔或试体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小于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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