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浆配合比计算中,胶凝材料总用量通常由( )确定。
单位用水量与初选水胶比
砂浆设计强度与标准差
细骨料细度模数与表观密度
掺合料密度与水泥密度
砂浆胶凝材料用量按 m_c + m_p = m_w / [w/(c+p)] 计算,即由单位用水量和初选水胶比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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