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GB/T 31880—2015),当有必要发布全新的检验检测报告时,应( )。
在原报告编号后追加修改标识
注以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件
只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修改日期
在原报告上划改并签名
GB/T 31880—2015第4.3.7条规定,当有必要发布全新的检验检测报告、证书时,应注以唯一性标识,并注明所替代的原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