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认证认可条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依法经( )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
认可
认证
认定
批准
《认证认可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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