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纤维的含水率不得大于( )。
1.0%
2.0%
3.0%
5.0%
合成纤维原材料质量要求中明确规定,其含水率不得大于2.0%。控制含水率可避免纤维表面水分影响水泥水化及纤维与基体的界面粘结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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