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中,板类构件的允许偏差为( )。
+10 mm,-7 mm
+8 mm,-5 mm
+5 mm,-3 mm
+12 mm,-8 mm
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规定:梁类构件为+10 mm、-7 mm;板类构件为+8 mm、-5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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