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筛法试验结束后,若未通过和通过的颗粒材料总干重同初始投放颗粒材料干重之间的偏差超过( ),则试验无效。
0.5%
1%
2%
5%
湿筛法试验要求严格的质量平衡控制。若未通过和通过的颗粒材料总干重与初始投放干重之间的偏差超过1%,说明试验过程中颗粒存在异常损失或称量误差过大,试验结果无效,必须重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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