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已发出的检测报告时,应仅以追加文件或数据传送的形式,并包含( )或其他等效文字声明。
“对序列号为……报告的修改”
“原检测报告作废声明”
“数据结果更正通知”
“补充检测说明”
实验室通用要求明确规定,对已发出报告的修改必须通过追加文件或数据传送进行,且需包含“对序列号为……报告的修改”声明,以清晰标识修改范围并避免与原报告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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