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2017的规定,水泥烧失量试验时,灼烧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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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解析: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2017第6.3.2条。称取约1g试样(m7),精确至0.0001g,放入已灼烧恒量的瓷坩埚中,盖上坩埚盖,并留有缝隙,放在高温炉内,从低温开始逐渐升高温度,在(950± 25)℃下灼烧15min~20 min,取出坩埚,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反复灼烧直至恒量或者在(950±25)℃下灼烧约1h(有争议时,以反复灼烧直至恒量的结果为准),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