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掩护的海港工程,浪溅区与水位变动区的分界线为( )。
设计高水位加1.5m
设计高水位减去1.0m
设计低水位减去1.0m
海泥面
根据规范划分,对有掩护的海港,大气区和浪溅区的分界线为设计高水位加1.5m;浪溅区与水位变动区的分界线为设计高水位减去1.0m;水位变动区和水下区的分界线为设计低水位减去1.0m;水下区与泥下区的分界线为海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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