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技术负责人商经设计单位修改
继续按设计文件施工
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修改建议
报告建设单位处理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有权要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