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
6个月
1年
2年
第11条(1)检验检测机构租用、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A. 有租用、借用合同,租用、借用期限不少于1年。B. 对租用、借用的设备具有完全的使用权、支配权。检验检测机构租用、借用的仪器设备,应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具有此方面规定并能够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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